《山月记》
第三遍读,才意识到打动我的不是那句关于美玉与瓦砾的名言,而是李征变虎之后仍旧想要被人听懂的那点执念。这次把每一章的转折都标了出来,写在稿纸边上。
个人主页 · 二〇二六
含光,是收起来的光。这里放着读过的书、写下的字、做过的器物,还有一些还没有结论的念头。慢慢写,慢慢放。
含光小序是我自己打理的一块安静地方。名字取自「含光」二字——光不必外露,收着也有温度。所以这里没有热点追踪,也没有每日更新的承诺,只有一件事想清楚之后,我才愿意把它写下来。
我习惯用长一点的时间做一件小事:一本书读三遍,一篇稿子改五稿,一把木勺打磨到能摸出木纹的方向。写下来的东西大多和这些有关——阅读的批注、写作的取舍、手工的过程,还有一些半途而废的尝试,我也照实留着。
如果你也愿意把节奏放慢一点,这里应该不会让你觉得吵。
第三遍读,才意识到打动我的不是那句关于美玉与瓦砾的名言,而是李征变虎之后仍旧想要被人听懂的那点执念。这次把每一章的转折都标了出来,写在稿纸边上。
读得很慢,一章配一张自己画的平面草图。看懂斗拱的受力逻辑之后,再抬头看屋檐,很多东西忽然变得具体了。目前进度:第四章。
不按顺序读,每次翻到哪算哪,适合放在床头,读两段就够。里面讲「花以半开为美」那一节,我在旁边写了三个字:同意。
讲手工纸的采访记录,作者跑了十几个还在做纸的地方。看完之后我买了两刀宣纸,也第一次弄明白生熟之分到底差在哪里。
用了六年的胶装本,翻到后半段总要用手压着才能写。换成活页之后,可以把同一主题的纸抽出来并在一起,废掉的页直接丢掉,本子反而变薄了。小改动,但每天写字的心情好了不少。
过去总是一句话改到满意才往下走,结果一整晚只写了三百字。后来强迫自己先把整篇写完,哪怕全是废话,第二天再回来删。删的时候手比写的时候狠,成稿反而更干净。
书脊的胶老化,一翻开就散。拆线、清胶、重新锁线,用了差不多三个晚上。手艺谈不上好,但合上之后能平整地摊开,这种成就感比买一本新书踏实。
一是换了支偏软的笔,出墨快,写起来不拖;二是把台灯从头顶挪到左手边,影子不再压在手底下。都是些不值一提的调整,但确实让每天那半小时顺了一些。
写字之外,我做一点木工和纸活。不是为了做出什么了不起的东西,只是想让手也参与进来。脑子想不通的时候,去刨一块木头,往往回来就有答案了。
最近在做的是:一把榉木的茶则,一块自己裁的裁纸板,还有一个用来装旧信的铁盒。做得慢,也不打算快。
器物用久了,会记得人的手势。— 写在木工笔记第一页的话
如果你对这里写的东西有想说的,或者刚好在做类似的事,欢迎来信。我更愿意聊具体的:某本书的某个段落、某次失败的尝试、某件做坏了的器物。空泛的客套就不必了。